四川省 11 家检察院获表彰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0-10-19
四川省 11 家检察院获表彰

本报讯(记者蒋京洲)昨(14)日,最高检公布了第七届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和“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”名单。记者注意到,在200个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中,崇州市检察院、荣县检察院、中江县检察院、三台县检察院、资中县检察院、营山县检察院、东坡区检察院、大竹县检察院、名山区检察院、安岳县检察院、马尔康市检察院11个检察院获此荣誉。在50个“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”中,四川省检察院、检察院、雅安市检察院3个检察院获得表彰。

据悉,此举旨在表彰先进、激励斗志,全面展示建设成果,引领广大基层检察院在新时代争先创优、奋发有为,最高检希望全国基层检察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勇于拼搏进取,推动各项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进步。各省市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战略定位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大抓基层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,坚持精准分类指导与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,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、职业道德素质建设,推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根基,更好服务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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