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: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 扩大商品准入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0-04-10
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的试点,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。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的试点,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,降低实

  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的试点,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。将部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、已不属于“两高一资”的产品,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剔除。

  任鸿斌:

 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改革开放40年来,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为带动就业、助推贸易大国进程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作出了重要贡献。近年来,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加工贸易规模和占比也有所下降,占外贸比重由1998年最高时的53.4%降至去年底的25.2%。同时,加工贸易和梯度转移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,2019年中西部加工贸易占全国加工贸易比重,比2015年提高了7.8个百分点,达到了23.3%。当前加工贸易企业面临诸多困难,我们坚持问题导向,加强形势研判,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提出稳定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举措:

  一是降低企业内销成本。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,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税,但暂免征收缓税利息至年底。

  二是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。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的试点,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,降低实际税赋。

  三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。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,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。

  四是扩大商品准入范围。将部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、已不属于“两高一资”的产品,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剔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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